频道推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保险 → 理赔指南

灾后理赔利于投保人特事特办

2008-06-05 11  来源:中国保监会 编辑:yanyan  作者:张春生

    6月3日,保险赔款已达2.33亿元,灾后理赔日益引起关注。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加快理赔服务的同时,应实时跟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遇难和失踪人员名单,并与公司系统信息及时对比核对,严格确认客户身份信息,防范道德风险,谨防不法分子进行保险欺诈。

  5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四川指示,要在灾区成立地震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小组,由各主要承保总公司分管负责人参加,采取现场办公方式,指导、协调灾区理赔工作,以便及时解决理赔中出现的新问题。吴定富主席严令“不允许出现一例惜赔、拖赔、不赔的事件发生”。

  5月27日,记者在四川省什邡市蓥华镇采访时,正赶上中国人寿什邡市支公司现场理赔,保单受益人拿着村委会盖章的死亡、土埋证明信就可以报案。有的受益人在地震中丢失身份证,理赔人员在现场为受益人拍照片,并留下他本人的签名。

  5月29日,记者在中国人寿绵竹市支公司采访时,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该公司理赔最多的是学平险。从5月15日开始,头3天就支付学平险给付款600多万元。

  同一天,5月29日,中国人寿发布10项震灾理赔服务承诺,具体包括:

  一、提供无保单服务。因地震造成保单遗失、损毁的,若申请人提供基本信息与公司留存相吻合,中国人寿即可提供无保单服务。

  二、简化遇难客户的身份确认:政府地震善后处理部门公布的死亡名单、失踪名单即可分别作为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失踪证明;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救治医院出具的死亡伤残证明也可作为索赔证明。

  对于出险事实清楚,受益人明确的,3个工作日之内给付保险金

  三、地震发生之前,已经收到投保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费的,中国人寿均认定合同生效,承担保险责任。

  四、由于地震灾害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客户,中国人寿将缴费宽限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五、对于现有的保单质押贷款客户,延长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并免收贷款利息。

  六、对重建家园需要资金的客户,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以现金价值的90%为限额,免收贷款利息至2008年12月31日。

  七、对于保险合同遗失、毁损的情形,中国人寿一律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八、向疏散或转移至外地的灾区客户,中国人寿提供保单迁移服务或合同异地服务。

  九、对因地震造成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的,客户于20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效申请,中国人寿予以受理。

      十、对于发生保险事件,但客户未提出索赔的案件,中国人寿将依照《合同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主动寻找保单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之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向全行业公布灾后人身险理赔的八项应急指引,其中,特别强调取消定点医院的限制,保户到临时救治医院(点)救治,均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处理。

  为提高理赔效率,保险公司采取了种种措施,各家公司纷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及时赔付,以便更好地帮助灾区人民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如泰康人寿对灾区理赔案件进行特事特办,采取一系列人性化的措施实现快速理赔,包括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简化身份证明、实行无保单赔付、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先行赔付等。与此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对受灾地区设专人片区督导,及时追踪理赔案件的处理结果,专人负责理赔查勘,组建理赔支援小组,所有重灾区均已设立现场理赔服务台,现场办理理赔事宜。除人力、财力上,为提升理赔效率,泰康人寿加大后勤保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支援灾区的举措,比如,为灾区增配理赔查勘车等。针对灾区通讯、交通不畅的情况,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想了很多办法主动寻找客户,其中包括在四川省交通广播电台播出寻找客户信息。

  5月24日,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总经理王勇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道,很多客户并未指明受益人,如何确定受益人是当前理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支付给继承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带来了代位继承人和转继承人、受益顺序和份额如何确认的问题。如果处理不慎,将增加今后保险纠纷的可能性。

  王勇表示,该公司对灾区理赔以“两核”(核对投保记录和死亡情况)、“一寻”(寻找受益人)为原则,在受益人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先将这部分保险金予以提存,待联系客户最终确定受益人情况后再给予支付。

打印】【关闭
财富论坛热帖
理财博客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