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财
银行
保险
证券
外汇
期货
黄金
房产
实业
收藏
税务
财富学堂
轻松理财俱乐部
理财博客
财富论坛
首页 → 保险 → 经典案例
中国人寿耍“上帝”追踪:法律人士称合同不成立
2008-02-29 08  来源:中国保险网  编辑:yanyan  作者:王小军

      合同封面赫然写着投保人:江女士;被保险人:肖XX。可江女士一年后才知道有这样一份合同。

  2月4日,记者就江女士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一事咨询了律师。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章耀民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第48条,江女士的母亲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是不成立的。

  保险公司:江女士要承担损失

  2月4日,记者与江女士再次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营销二部。负责业务的张经理指着保险合同上的“解除合同说明”一栏说:退保随时都可以,但不是全额退保,根据“解除合同说明”中的规定,江女士要承担一定的损失。而当记者问该合同是否有效时,张经理未做回答。江女士坚决要求全额“退保”,其间,一位自称也是中国人寿南昌分公司的负责人,言语激动,对江女士大吼起来,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法律人士:合同不成立

  该合同是否有效?记者咨询了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章耀民,他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的第48条规定:合同是江女士的母亲以江女士的名义订立的,江女士的母亲属于超越代理权限,对被代理人(江女士)不发生效力。章律师还表示:江女士的母亲以江女士的名义办的保险合同是不成立的,江女士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不存在退保关系,而是相互返还的关系。



郑重声明:理财在线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网站立场无关。理财在线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图片新闻
相关文章